根据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安博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4年4月24日—7月19日
二、巡察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一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党委是否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是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和完善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举措,结合企业行业领域实际,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是否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战略部署落实好,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点政策、重要要求,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的怎么样,属于本单位的职责有没有担当起来;是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学思践悟、贯通融合,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二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是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从国之大者、党之大计的高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精心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是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是否存在“七个有之”问题,存在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搞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问题;是否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法规文件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制度执行,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三看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建立贯彻落实有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看贯彻坚决不坚决,有没有具体措施,落实情况怎么样、效果怎么样、群众反映怎么样。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国企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是否认真落实市委交办的重要任务、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结合职能责任研究有效管用的工作措施;是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加强跟踪督办,举一反三抓好落实。是否存在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重痕迹、轻实效,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四看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情况。是否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强化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工作举措、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成效;是否规范推进“党建入章”,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面权属企业实际,突出党委权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将党建工作要求规范准确写入公司章程;党委是否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建立适应中国特色企业制度的党委工作运行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者把关定向职责,有没有简单机械执行前置程序等问题;是否完善和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是否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正确处理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党委是否建立研究决定事项、前置研究讨论事项及负面事项“三张清单”,履行好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职责,支持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支持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是否配齐配强董事会,制定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压实董事会职权。是否加强和改进外部董事管理,坚持外部董事占多数,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是否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有没有各自为政、越位缺位、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履行主责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一看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优做大情况。是否结合企业自身优势科学合理制定发展战略,把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有没有背离主业,超主业范围投资、超资金实力投资、超管控能力投资,热衷铺摊子、贪大求全、盲目扩张等问题;是否存在投机偏好,热衷“大干快上”,开展“空转”贸易等其他高风险业务,挣快钱、挣热钱等行为;是否贯彻落实市管企业非主业清理整合三年行动计划,对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清理整合,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否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瞄准世界一流、行业一流企业,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技术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企业从数量型规模型向质量型效益效率型转变,从注重短期绩效向注重长期价值转变,从单一价值视角向整体价值理念转变,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二看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情况。看是否按照“四个面向”要求,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创新体系、人才制度体系,保持研发投入稳步增长;是否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优势特色,积极打造、参与本行业领域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是否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合作,发挥国有企业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三看融入新发展格局情况。是否支持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没有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没有主动加强与省属企业、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知名民企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地区优势企业合资合作,积极争取重大投资项目落户济宁;有没有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和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有没有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力度,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是否结合实际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有没有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文明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打造全市“231”产业集群等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3.稳步深化国企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一看履行改革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落实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是否加强组织领导,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巩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效,认真落实济宁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攻坚克难,切实推动各项改革在本企业落地见效;是否在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是否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着力提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释放新产能。二看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情况。是否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要求,聚焦战略性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是否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领域布局力度。三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情况。是否准确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不断消除行政化管理思维和方式,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动力;是否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级过多、链条过长的问题,有没有按照亏损企业治理要求,通过兼并重组、降本增效、依法退出等措施,有效降低亏损面;是否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形成反映灵敏、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四看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是否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是否加强对混改全过程的监督,及时纠治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是否规范股权管理,切实防止只投不管、控股不控权,有没有民企打着混改旗号通过股权代持等手段挂靠经营牟利,以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4.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一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情况。是否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安全发展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认真梳理排查本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包括风险研判、识别评估、应对管理等环节,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行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合规内控体系,加强风控部门力量保障,着力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实施监测预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没有加强风险应急预案机制和演练,切实提升防风险能力,有没有无力监测、管控权属企业的业务风险问题;是否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强违规问题核实力度,以追责促落实、促整改、促发展。二看重点风险管控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审慎规划和有效管控,在境外特别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前,有没有做全面风险评估,对未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是否依规追究责任;是否着重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加强资产负债规模和负债率管控,有没有加强企业资产管理,健全内控制度,盘活闲置资产,有没有违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贸易,有没有统计数据造假行为,采取捏造伪造等手段编制虚假报表,掩盖企业真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守生态环保红线,加强危化品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风险;是否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和反间防谍工作,落实保密法规政策,紧盯重点领域、区域核心机要部分、关键要害岗位,防微杜渐,确保万无一失;是否加强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所属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性质单位的阵地建设和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方面。一看强化严的管理、严的氛围情况。是否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是否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克服“国企特殊论”等错误认识,准确把握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一以贯之坚持严的总基调,有没有盲目乐观、松口气、歇歇脚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是否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下一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做实做细对三级单位、控股参股企业以及境外企业的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各层级;是否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是否针对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加强整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制度建设,综合运用企业法律合规体系、内审内控体系、责任追究体系等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是否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看“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一把手”是否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有清晰认识和准确判断,有没有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错误思想;“一把手”政治建设的意识强不强,是否把政治建设贯穿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建设各方面,增强各级班子的政治功能;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抓得实不实,管班子、带队伍严不严,是否认真履行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下级一把手”管到位了没有,有没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制度机制和务实举措,有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简单推给纪委、当“甩手掌柜”等问题。“一把手”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不是坚决贯彻严的基调不动摇,旗帜鲜明和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风气作斗争,敢于监督,敢于管理,敢于批评,是不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有没有“老好人”思想和行为,是否存在“好人主义”,回避矛盾、遮丑护短;“一把手”是否带头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自我要求严不严,有没有存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家人亲属经商办企业、家风家教建设、规范涉外行为、接受社会兼职、秘书等身边人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三看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是否发挥头雁作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否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是否主动加强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
2.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方面。一看对领导班子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情况。是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国资、国企和本行业的重要要求,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安排,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跟踪落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是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看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情况。是否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权属企业,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监督,督促下级“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履职用权、担当作为。三看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与党委专题研究重要情况通报等协商机制,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范风险;是否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纪检机构的领导指导,指导检查督促所属纪检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四看执纪问责情况。是否保持高压反腐态势,遏增量、清存量,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有没有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是否认真贯彻问责条例,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有没有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五看自身建设情况。是否持续巩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有没有不敢不愿不会监督等问题;是否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决防止“灯下黑”。
3.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以及纠治“四风”方面。一看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是否着力提升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有效防控财务风险。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资产资源交易和物资购销、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国企改革、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否存在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利用权力和职务之便收受好处或贿赂等廉洁风险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影子股东”、“影子银行”、“国皮民骨”公司、“销售回扣”、“采购返点”、“期权腐败”、“逃逸式辞职”以及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隐性腐败问题。二看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领导班子是否存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空喊口号,只表态、不落实,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的行为;是否存在权力观异化、业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任性用权、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乱定考核指标,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化“文山会海”“督检考”过多过频等问题专项治理,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三看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没有“国企特殊论”和特权现象,有没有贪图享受讲排场,搞“舌尖上的腐败”,违规采购高档烟酒、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公款报销私人费用等问题;是否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风气,自觉抵制盲目攀比、追求享受以及餐饮浪费等行为。四看服务保障民生、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情况。是否立足服务保障民生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大局,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否存在漠视职工群众利益,对职工反映的企业突出问题麻木不仁、视而不见,对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不及时解决,甚至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一看领导班子加强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发挥表率作用情况。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治企兴企本领,提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提高科学决策、组织协调、推动落实能力;是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干部职工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本单位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氛围;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职尽责,敢于直面问题和困难,在重大任务、关键时刻能不能冲得上去,有没有不敢担当、畏首畏尾的情况;推进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敢啃硬骨头,放不开手脚、怕出错、怕担责等问题。二看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决策效果情况。是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是否存在民主不够,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超越职权、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违规决策,盲目决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等问题;是否存在集中不够,无人负责、各自为政,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问题;是否存在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三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存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或表面化、形式化、庸俗化等问题。
2.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看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情况。是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加强政治把关,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是否实施新时代人才强企战略,瞄准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和企业高水平发展需要,加强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是否把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全方位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结合,实施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政策。二看执行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情况。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条件资格程序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干部回避交流退休等制度规定;是否存在个人说了算,任人唯亲、近亲繁殖、带病提拔、萝卜招聘、说情打招呼,违规安排近亲属在本系统本单位从业等不正之风,以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是否无视组织原则,为达长期控制公司的目的,在关键部门和权属企业违规提拔、重用亲信和身边人,形成利益“小圈子”,将下属企业当成自己权钱交易的“根据地”,利用手中权力划分势力范围,拉帮结派,圈子文化、宗派主义、码头文化盛行,严重破坏政治生态。三看加强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职业道德约束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配偶移居人员管理,因私出国境报告审批,严格落实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制度规定;是否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立并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有没有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等问题;是否从严从实加强年轻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四看激励领导人员担当作为情况。党委是否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要求,树立正向激励的行为导向,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坚决及时调整在岗位上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人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是否做好容错纠错工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尽职合规免于问责事项清单,对程序合规的投资、混改、重组、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公平判断是非,客观评价工作。领导人员是否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敢于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是否存在担当意识欠缺、责任意识不强,自保自满、得过且过,对工作不上心、不用劲,应付交差、敷衍了事、懒惰懈怠等问题;是否存在患得患失、爱惜羽毛,推诿扯皮、上推下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问题;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敢主动试、大胆闯,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放不开手脚、怕出错、怕担责、“明哲保身”等问题。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方面。一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是否统筹谋划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是否认真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抓党的建设工作合力;是否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有没有把党建和业务割裂开来,形成“两张皮”问题;是否严肃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二看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是否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按规定设置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重视抓好异地下属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中国)工作;是否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开展过硬党支部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按期换届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组织生活娱乐化、庸俗化等问题。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责任落实方面。一看党委抓整改落实情况。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严肃认真,有没有认领问题不够,剖析问题不深,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问题;是否存在将整改责任“一分了之”,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以工作部门和下属企业责任代替本级责任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二看纪检机构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真排查,加强分析研判,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有没有存在压案不查,行动迟缓等问题,对查处的案件是否及时推动党组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对整改不落实甚至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是否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2.整改实效和成果运用方面。一看问题整改情况。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干部群众是不是满意,有没有过关心态,以及会议整改、纸上整改、 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是否有缺项、漏项,整改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强不强,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真正执行到位。二看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坚持“四个融入”,在集中整改期后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持续跟踪督办,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是否把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看巡察成果运用情况。是否认真办理巡察移交建议,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对通报的共性问题有没有对照检查、即知即改,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深层次问题。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市国资委巡察期间,通过接访电话、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信箱、现场接访等方式接受信访举报,现场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6688038970
巡察组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76号邮政信箱
意见箱设置位置: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6号鲁泰科技研发中心(总部办公楼)一楼步行梯间等10处(详情附后)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140504@ji.shandong.cn
巡察组“码上巡”二维码:
巡察组接访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安博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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